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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年】端午粽飘香 法院执行忙

发布日期:2023-06-21 11:52作者:执行局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端午前夕,镜湖区法院利用时机主动出击,对一批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兑现胜诉人合法权益,捷报接“粽”而至……

申请执行人徐某元与被执行人徐某安、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2012年徐某安、滕某以做工程为由向徐某元借款十万元,在支付一年半利息后便不再还款。徐某元无奈之下于2022年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徐某安、滕某支付徐某元本金十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徐某安、滕某一直未还款,且四处躲避。621日上午,徐某元经蹲守发现徐某安行踪,遂拨打镜湖区法院执行110,执勤干警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往荆山某小区,成功拘传徐某安。经执行法官反复释法明理,徐某安仍拒绝还款,法院当即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

在芜湖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中,20余名劳动者申请执行劳动报酬,历时3个月,镜湖区法院将款项全部执行到位,节前发放至各申请人手中,让当事人度过一个暖心的端午节。

621日上午,在镜湖区法院执行干警的协调下,被执行人黄某委托其亲属将欠款15万元汇入镜湖区法院账户。申请执行人宋某某与被执行人黄某及前夫宋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镜湖区法院于201311月作出判决,确定由黄某及宋某偿还宋某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等。该案于20147月进入执行程序后,宋某去向不明,黄某名下仅有一处38平方的房产。而黄某之前曾有房产转移记录,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对上述房产予以拍卖,流拍后,宋某某不同意抵债。黄某到法院反映自己已无其他住所,并称债务系其前夫所欠,自己有残疾,不能承担债务,双方矛盾十分激烈。经执行干警多方协调,宋某某最终同意黄某一次性给付15万元,案件了结。承办法官通过背靠背方式促使双方签订和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在一起中介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正在服刑,无法履行付款义务。执行中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位于本市一处住宅,被执行人家属表示该房系其唯一住房,不愿意配合法院进行该房屋的拍卖事宜。后经承办法官明法释理,被执行人家属最终表示愿意配合。在妥善安置好被执行人家属的情况下, 621日上午,执行干警对房屋进行腾空,并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和申请人见证。腾房顺利结束,后续将会依法启动拍卖事宜,申请人对镜湖区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满意。

在申请执行人黄某某、张某与被执行人文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两起案件中,经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文某某将于621日上午在鸠江区法院开庭,镜湖区法院执行110备勤干警前往鸠江区法院,将文某某拘传至法院。经执行法官耐心调解,文某某同意先支付两万元,并就剩余案款作出还款计划,两申请人请求对文某某暂不采取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