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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第三轮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日期:2023-07-14 17:11作者:执行局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714日早上,镜湖区法院“江淮风暴”惠民暖企第三轮集中执行行动准时开始。30余名干警兵分三路开展强制腾空、拘传行动。党组书记、院长钱亚靠前指挥,镜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监督,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见证执行。

2018年申请执行人芜湖某机床公司与被执行人徐某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将其所有的2000余平米商业用房出租给徐某,用于经营会所业务。自2019年开始,徐某某就拖欠租金,经镜湖区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后,徐某某缴纳了部分租金。随后几年里,徐某某在执行期间多次作出还款承诺但一直未兑现,且不断拖欠新产生的房租。后芜湖某机床公司迫于无奈向法院诉请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被执行人搬离涉案房屋,法院判决予以支持。判决生效后,徐某某未搬离,法院考虑到徐某某的经营状况,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后徐某某因经营不善停业,但仍未交出房屋。镜湖区法院遂决定强制腾空。行动当日,镜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钱亚亲自带队,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社区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见证下开展强制腾退。最终徐某某慑于司法威严,主动配合腾空房屋。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汪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赵某、汪某出售房产后却一直不愿将房产交付张某,张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行动当日上午,执行法官组织法警、书记员等前往案涉房屋,准备强制腾空并交付。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赵某表现出巨大的反抗情绪,并多次以自己及他人人身安全相威胁,阻挠腾空工作。执行法官转换思路,安排法警先将赵某带回法院,准备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联系其妻子汪某,希望做通赵某思想工作。直至下午,在妻子和法院干警的共同劝说下,被执行人赵某及其妻子汪某共同写下书面承诺,将于下周三前将房产腾空后交付张某。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胡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胡某因资金周转向黄某借款,借款到期后,经黄某多次催要,胡某仍未能还款,黄某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胡某仍未还款。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成功将胡某拘传至法院。在司法拘留的震慑下,胡某先还款2万元,并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