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2执4980号
管云云、徐清、芜湖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与管云云、徐清、芜湖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202执498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责令你们立即履行(2023)皖0202民初533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