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2执4720号
陈跃瀚、马振东:
本院执行的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陈跃瀚、马振东责令退赔、罚金一案,因你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202执472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责令你们立即履行(2023)皖0202刑初7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