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送达询价报告告知书公告
(2023)皖0202执恢816号
安徽美科达农化有限公司、周昌辉、安徽新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欧美德板材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申请执行人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安徽美科达农化有限公司、周昌辉、安徽新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欧美德板材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皖0202民初37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安徽美科达农化有限公司、周昌辉、安徽新华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欧美德板材有限公司未履行,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周昌辉名下位于合肥市瑶海区新站区铜陵北路与颖河路交口新站总部经济大厦A楼2-2401室房屋进行拍卖。经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为648.97万元,并作出拍卖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你作为本案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现向你送达上述询价报告。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进入拍卖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