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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02执6025号林强、曾小方执行通知书等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0 17:19作者:镜湖区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23)02026025 

林强、曾小方:

本院执行的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林强、曾小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0202602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限制消费令,责令你们立即履行(2023)皖0202民初635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立的义务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