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执行公告

(2023)皖0202执5981号唐克执行通知书等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1 17:08作者:镜湖区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23)02025981 

唐克:

本院执行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与唐克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0202598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限制消费令,责令你们立即履行(2021)皖0202民初951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