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2执恢796号
任玉龙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武汉峻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任玉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依法线下评估被执行人任玉龙所有的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大智路5号吉庆家园3单元9层2室不动产,评估价值为1470723元。另本院已作出拍卖裁定书,现通知你至本院领取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或本院拍卖行为有异议,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院拍卖公告及降价拍卖等不再另行向你送达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