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县委政法委员会实行什么?由谁主持工作?
A:民主集中制;政法委书记。
Q:县委政法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哪一级处理?由谁主持工作?
A: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常务副书记。
Q:县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乡(镇、场)应当向县委政法委员会报告几次工作情况?什么时间报告?
A:一年两次,每半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