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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02执6197号肖宏伟、段永富、张琳、陈道元、卜传斌、徐正祥、云文林、丁道平执行通知书等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4 16:40作者:镜湖区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23)皖0202执6197号 

肖宏伟,段永富,张琳,陈道元,卜传斌,徐正祥,云文林,丁道平: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肖宏伟,段永富,张琳,陈道元,卜传斌,徐正祥,云文林,丁道平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责令退赔一案,因你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202执619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责令你立即履行(2023)皖02刑终158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