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 2023)皖0202民初9679号
朱艳豪:
我院受理原告易久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朱艳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易久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起诉:1、被告返还借款16400元;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4年1月23日上午0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