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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02民初9730号杨翠林、杨应船、杨应山、杨小华、杨翠凤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07 16:40作者:镜湖区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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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02民初9730

杨翠林、杨应船、杨应山、杨小华、杨翠凤:

原告俞权德与被告杨翠林、杨应船、杨应山、杨小华、杨翠凤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俞权德起诉:<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杨翠莲等五名被告履行《房屋买卖合同》。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杨翠莲等五名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二月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