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2民初10060号
程燕飞:
本院已受理原告芜湖安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程燕飞租赁合同纠纷,原告芜湖安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起诉: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所欠原告租金8400元;
2、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所欠油费和清洁费268元;
3案件诉讼及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1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9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