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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02民初9620号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2 17:02作者:镜湖区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23)0202民初9620

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朱健健诉被告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远洋亿家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起诉: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报销款52043.83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以52043.83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加计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本案的诉讼费用等均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4130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