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3)皖0202民初7675号李年平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0 17:15作者:镜湖区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23)皖0202民初7675号

李年平:

我院受理原告上海同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诉被告李年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被告李年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同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物业管理费1344.8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上海同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承担10元,由被告李年平负担40元。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02民初76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