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2民初10247号
罗春华:
我院受理原告芜湖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罗春华、梁英、江苏联投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芜湖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起诉:1、要求被告一罗春华、被告二梁英向原告芜湖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支付未付购房款1900万元;2、要求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芜湖世茂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638400元(以1900万元为基数按照万分之二/日自2023年6月5日暂计算至2023年11月21日);3、要求被告三为被告一、二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2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