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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02执6475号南京市秦淮区休闲鸟服饰店、镜湖区东进服饰店、杨卫进执行通知书等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9 18:10作者:镜湖区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2023)皖0202执6475号 

南京市秦淮区休闲鸟服饰店,镜湖区东进服饰店,杨卫进: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许可美与南京市秦淮区休闲鸟服饰店,镜湖区东进服饰店,杨卫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签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202执647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告知书,责令你立即履行(2023)皖0202民初6700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