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02民初974号
孙本四:
我院受理原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芜湖市东联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和县第二建筑安装劳务公司、安徽省铜陵华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三人孙本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芜湖市东联建设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被告芜湖市东联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