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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镜湖区法院队伍建设再创佳绩

发布日期:2024-03-13 17:45作者:陈伟峰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近日,中共镜湖区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全区政法系统2023年度“队伍建设先进个人”“队伍建设先进集体”选树结果的通报》,镜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及刘翔分别荣获“队伍建设先进集体”“队伍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队伍建设先进集体

镜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现有干警21名,其中庭长1名、副庭长2名,主要负责该院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近年来,该集体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拓宽办案思路,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曾荣获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芜湖市“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全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全市法院系统集体嘉奖等荣誉。

队伍建设先进个人

刘翔同志现任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扎根基层二十九年来,该同志始终坚持“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依法履职尽责,忠诚践行人民法官的使命担当。作为刑事审判庭负责人,该同志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23年以来,其承办各类刑事案件80件,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因工作成绩突出,曾荣立全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获评安徽省2022年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先进个人、芜湖市“十佳法官”等荣誉。

下一步,镜湖区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法院铁军,为芜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