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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创优年】乘车路线起纠纷 动手伤人不可取

发布日期:2024-04-28 17:09作者:苏寒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在为人们的日常出行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矛盾。近日,镜湖区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乘客殴打司机的纠纷案。

2024 3 月初,吴某搭乘谢某出租车,期间双方因行车路线发生争执,吴某向谢某头部击打了一拳,致谢某头部受伤并住院治疗。后经公安部门调查,对吴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谢某出院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

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官考虑到此案并不复杂,有调解的可能,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愿后,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调解时,谢某因被殴打致伤及遭受经济损失,情绪较为激动,而吴某则认为自己已被行政拘留,不愿再承担赔偿责任。面对双方各执一词且对立情绪严重的情况,法官首先批评了吴某殴打他人的行为,阐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随后又从情理角度与谢某沟通,劝说谢某心平气和解决问题。最终,吴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同意赔偿谢某损失,并得到了谢某的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在乘坐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等公共法官提醒:在乘坐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若因行车路线及费用等问题发生矛盾,应通过协商或向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营运公司反映等合法手段解决。不可采取暴力过激行为,否则就偏离了法律的轨道。一旦触犯法律,就要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