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谢谢法官,这下我再也不用东躲西藏了!”近日,在镜湖区法院执行法官杨运新的见证下,一起历经12年、涉及8名债权人的民事纠纷系列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早些年,被执行人雍某向葛某等8人借款233万余元,而后一直拖欠不还,且经法院判决后仍未履行,葛某等人于2012年至2013年向镜湖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曾想组织双方进行协调,而雍某却玩起了“人间蒸发”,试图逃避执行。后法院查找到雍某名下一处房产,处置后葛某等人分得7万余元,此外法院还对雍某在某公司的16万余元债权予以分配,同时扣留其本人及丈夫的退休工资。
2023年,雍某位于扦坡路的一处房屋被征收,杨运新通过查找其账户信息联系上雍某,并做通其女儿思想工作,劝说雍某面对现实早日还债。在家人的劝说下,雍某委托律师处理债权债务。
后经多次协商,雍某同意将扦坡路房产的补偿款全部用于还债,并将另一处房产交付法院处置。
最终,雍某与八位债权人在法院签下和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