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院新闻 > 法院要闻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进企业 助企“零距离”

发布日期:2024-07-18 17:13作者:恽泉泉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服务企业紧密结合起来。7月17日下午,镜湖区法院民二庭庭长赵凌、法官助理李乔乔走进芜湖乔巴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主播经纪合同纠纷之法律风险宣讲活动,并邀请芜湖黑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参加。

宣讲中,赵凌、李乔乔重点解读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人才强国、产业发展等内容,并提示与会企业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尤其是报告中指出的关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相关内容,这是党中央对优化发展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随后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向企业员工们介绍了主播经纪合同以及合同中法律风险的提示,详细解读涉及的法律风险,讲解实际处理过程及结果,帮助企业和主播更直观地了解法律风险。

为引导大家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自身生活和工作实际,赵凌精心设置了互动交流环节,并就“主播经纪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违约责任认定”等问题进行了答疑,同时也提供了风险防范策略和建议,帮助企业和主播在遇到合同纠纷时能够有效应对。

通过本次宣讲,有效增强了企业和主播的法律意识,规避在签约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陷阱。下一步,镜湖区法院将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精确的司法服务,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更好结合起来,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