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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天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竞争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6 09:43作者:镜湖区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关于安徽天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案件

竞争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安徽天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泰酒店公司”)因受宏观经济局势、新冠疫情反复、对外担保等内外部因素共同影响,资金链断裂陷入财务危机,无法及时清偿到期债务,申请人许学军向本院申请预重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任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天泰酒店公司成立于1993427日,登记机关为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位于安徽省芜湖市文化路30号,法定代表人为许金山。经营范围:酒店管理,特大型餐馆(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住宿,国际商务(会展、会议、接待),卷烟零售,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天泰酒店公司现有核心资产为位于芜湖市镜湖区核心区域的天泰国际酒店,系一家设立已十余年的老牌五星酒店,在芜湖本地具有较大品牌知名度。天泰酒店公司对外负债主要有:金融贷款、工程欠款、职工工资、民间借款等债务。截至目前,天泰酒店公司负债金额大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省级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曾经参与房地产类或酒店类企业预重整案件办理且重整成功的案件不少于2件,每件负债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优先; 

4.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参与本案的律师不得少于5人;

5.申报机构和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注:申报机构所提交之预重整或者重整的案例不得重复计算;若以总部机构名义申报的,分支机构业绩不得计算在内。即总部与分支机构业绩根据申报主体分别计算,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有意参加竞争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申报书(一式贰份)以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章程、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书面盖章后送至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46号)确认,逾期视为放弃。

申报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中介机构的破产(重整)团队建设情况及规模;

(2)中介机构参与担任管理人或者破产工作(尤其预重整、重整)的经验、业绩;

(3)中介机构破产(重整)团队负责人、拟委派管理人团队项目负责人和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4)如获指定为预重整管理人后的工作方案;

(5)相关机关出具无犯罪、无被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处分情况的证明;

(6)保证申报材料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的承诺函;

(7)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

(8)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9)报价方案。

四、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46号)

联系人:何媛、于典

联系电话:0553-26110522611021

监督电话:0553-2611033


关于安徽天泰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选任评审方案.doc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