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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创优年】镜湖区法院与镜湖区总工会召开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

发布日期:2024-08-22 17:04作者:俞慧利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8月22日上午,镜湖区法院与镜湖区总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徐雪冬,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朝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高院、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及市中院、市总工会联席会议精神,双方围绕建立“工会+法院”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展开座谈交流,共同签订《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商定建立联席会议、通报会商、诉调对接、司法建议与工会监督衔接、联合救助、合作共建六项工作机制。

徐雪冬表示,召开此次联席会议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要持续深化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发挥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优势,加大调解力度;要创新协作模式,加大普法宣传,不断擦亮“法院+工会”职工权益保障品牌。

张朝阳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要凝聚共识,建立健全职工权益保障机制;二要加强合作,进一步明确机制的具体内容和细节;三要树立典范,联合打造具有镜湖区特色的劳动纠纷化解品牌;四要深化总结,将联席会议成果落地落实,共同以法治力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下一步,镜湖区法院将以此次联席会议为契机,建立完善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劳动争议化解,为营造镜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