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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司法服务——物业纠纷源头解 精准普法惠民生

发布日期:2024-10-11 16:45作者:桂亚运来源:镜湖区人民法院阅读:字体大小:[ 大 ] [ 小 ]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9月30日下午,镜湖区法院民事速裁庭庭长秦山成走进辖区长宁社区,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地开展物业纠纷相关普法宣传讲座。这是镜湖区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物业纠纷做出的又一举措。

讲座中,秦山成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从物业服务合同由谁来签?对谁有效?合同中有哪些权利义务?违约的后果是什么等问题逐一讲解。并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矛盾突出问题、业主难以理解的问题作了阐述和分析,如未签订物业合同或合同已到期、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物业服务不到位或存在重大瑕疵等。此外,他还结合具体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法理,纠正业主在法律问题认识上的偏差。

在互动答疑环节,业主们争相提问,秦山成耐心解答,并提醒业主要采取正确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业主纷纷表示,此次讲座内容丰富、讲解透彻,实用性很强,使大家了解到依法维权的渠道和作用,也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

接下来,镜湖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加强物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的同时,也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